姓名:王志林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8年4月27日出生
最后学历学位:重庆大学法学博士(法理学专业)
职称:讲师
联系电话:13643610037 E-mail:wangzhilin001@sina.com
教育背景:
1997.9——2001.7就读于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电力工业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2.9——2005.7就读于山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6.3——2009.7就读于重庆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9月,以山西大学法学院第一名成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现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教经历:2003年——2005年,研究生就读期间曾在山西大学成教学院、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授过《西方法律思想史》、《现代西方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和《商法》等课程。
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
1.论文:
⑴独著:《清代驳审制度考论——以〈驳案新编〉所载案例为中心的考察》,发表于《政法论坛》(CSSCI核心期刊、法学高水平期刊)2009年第4期。
⑵独著:《秦汉杂家道法思想述论——以〈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为考察对象》,发表于《法学杂志》(CSSCI核心期刊)2009年第2期。
⑶独著:《清代驳审程序解析》,发表于《求索》(CSSCI核心期刊)2008年第12期。
⑷独著:《〈大清律辑注〉按语的类型化解析》,发表于《河北法学》(CSSCI核心期刊)2008年第9期。
⑸独著:《煤、气矿业权之争:法律困局的解析与反思》,发表于《经济问题》(CSSCI核心期刊)2007年第12期。
⑹合著(第二作者):《新中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变迁》,发表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核心期刊),2005年第3期。
2.专著:
合著:《“采气采煤一体化”法律问题研究》(第二作者),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3.博士学位论文:
《〈大清律例〉解释学考论——以典型律学文本为视域》,被评为2009年重庆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课题情况及其它:
⑴2007年4月——12月,作为课题组组长,主持完成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立项、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采气采煤一体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项目。
⑵2009年2月22-23日,受邀参加国土资源部“两法修改工作领导组”主办、中国矿业联合会承办的“《矿产资源法》修改研讨会”,并作了《调整矿业权配置机制破解煤炭、煤层气开发利用相互掣肘的实践困局》的主题发言。
⑶2007年以来,参加了省内多家煤矿企业的公司化改制、产权界定和省属大型煤矿集团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实务工作。
5.获奖情况:
⑴2005年7月,被评为山西大学优秀毕业生。
⑵2008年11月,被评为重庆大学“争先创优”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