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山西省平陆县人。1986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6年7月—1995年2月,在山西经济管理学院经济法系任教。1995年2月至今,在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12月被聘任为副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室副主任。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导师。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导师。山西法官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山西经济法研究会会员。山西丹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山西律师协会会员。太原市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员。山西黄河电视台《公民与法》栏目特邀专家。山西资产评估师协会专家库专家。
多年从事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至今在国家一级、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参编数本著作。撰写的论文主要有:
《论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学报》1993年第4期。
《应立法保护企业名称》,《法制日报》1995年3月14日。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
《试论企业名称转让》,《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员学报》1997年第4期。
《香港与内地侵权行为法之比较》,《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名称选择》,《山西工商行政管理》1997年第10期。
《试论新〈刑法〉有关商标犯罪的规定》,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
《利用外资中的工业产权问题》,《山西对外贸易》1998第1期。
《论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安置》,《政府法制》1998年第1期
《论证明商标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论个体工商户的民事法律地位》,《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新专利法在理论上的两点突破》,《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年增刊。
《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年增刊2。
《企业名称辨析》,《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票据拒绝证书刍议》,《学术论丛》2000年第2期。
《论专利行政执法》,《学术论丛》2001年第5期。
《假冒他人专利之界定》,《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企业申请专利策略》,《经济师》,2004年第5期
参编的论著主要有:
《房地产法教程》,1999年7月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十五章。
《中国金融管理与法律大辞典》,1994年9月版,山西人民出版社。
《银行实用法律全书》1997年10月版,陕西人民出版社。
《法学基础》,1993年8月版,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商事组织法》,副主编,2002年4月第一版,参加撰写了第四章有限责任公司、第十章公司的合并、分立和终止等章节,撰稿字数4万。
《民法学》,第六编,婚姻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3年6月第一版,撰写了第六编婚姻法(共三章:第二十五章婚姻法概论、第二十六章婚姻关系、第二十七章家庭关系)和第七编继承法(第三十章遗嘱继承、第三十一章继承的其他问题)。撰稿字数10万。
在搞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同时,还注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代理了多件民事和经济纠纷案子,尤其是在培训社会各级各类人才方面成果显著,例如:
1995-1998年连续为山西农业银行分行培训《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共7期,学员达1500余人;
1996-1998年应山西经贸厅邀请为我省煤炭系统、冶金系统、化工系统等举办法律培训班15期,学员达3000余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1996年至今,受聘于原山西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资产评估师专业经济法培训教师,财政部作为山西资产评估师培训优秀专家;
自1987年以来,特别是1993年以来,应社会各方面的邀请,为各类学校、机关、法院、企业、妇联、工会、共青团等举办过各类法制讲座近百期,足迹踏遍三晋大地,接受过培训人员达十万余人。如,2003年被山西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学院聘任为客座教授后,先后多次为我省各级法院法官的培训授课;2003年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等法院多次举办讲座,受到法官们的欢迎;2003年至2004年多次为小店区人民政府的有关干部举办民法等讲座。
辛勤的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获得了各种奖励:
1987年省教委、省直机关党委86届讲师团“先进工作者”;
1988年山西经济管理学院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
1988年山西经济管理学院经济法系“教学优秀奖”;
1988年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工会积极分子;
1990年山西经济管理学院经济法系教学优秀奖;
1990年12月山西经济管理学院首次“首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三等奖;
1991年院级工会积极分子;
1992年“三育人”模范教师;
1993年《教学成果和教学改革成绩总结》一文获山西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优秀奖;
1994年山西经济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优秀教师;
1994年《课堂教学与教书育人》一文获得山西经济管理学院“三育人”研讨会三等奖;
1995年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团结杯”大学生辩论赛最佳指导教师;
1996年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996年度山西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观摩优秀教学二等奖;
1997年《香港与内地侵权行为法之比较》一文获山西省法学会香港法律研讨会二等奖;
1998年度山西经济管理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999年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系“科研标兵”;
1999年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系“教学标兵”;
1998——1999学年山西财经大学全校观摩教学评比中荣获三等奖;
1999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2001年《大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问题与对策》一文获山西财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