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晋财大校〔2015〕79号)要求,结合学院之前的相关安排与现实情况,现就我院2023年夏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6月 6 日上午8:30 —— 10:30
二、答辩方式
腾讯会议号:295-407-995
三、答辩人员
主席:魏 建 山东大学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委员:董雪兵 浙江大学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李增刚 山东大学 教授 博士生导师
郗伟明 山西财经大学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孙淑云 山西财经大学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秘书:刘中军、张雪纯
答辩博士名单:2020级郅宇杰
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始。
(二)由答辩秘书介绍申请人学习情况以及从事科研、论文写作等情况,并宣读外审专家的评阅及审查意见。
(三)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着重介绍自己的见解和需要说明的问题(发言不超过40分钟)。
(四)答辩委员会向申请人提出需要回答的问题。
(五)第一次休会,由申请人准备回答问题(准备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六)申请人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时可以查阅允许带进会场的数据、文献资料,回答问题必须简明、扼要、准确,在学术观点上可以畅所欲言。
(七)第二次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评价论文水平,对论文和答辩情况做出评价,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并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八)答辩主席宣布对论文答辩的决议。
五、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要求
(一)会议要由答辩秘书做好详细记录。
(二)公开答辩过程。
(三)答辩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重新答辩做出决议。博士学位论文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如答辩仍不合格者不再进行答辩。
(四)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审议,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并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