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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24 00:00:00   作者:w      点击数:

晋财大就〔2014〕7号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我省对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做好我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4届毕业研究生、本科业生。

二、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将具备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公示三天。

2、报送材料:(1)毕业生家庭成员城市或农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2)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附件1),证明上要清楚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及和学生的关系。(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5)《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

请各学院请于5月10日前,将上述五个材料报就业管理处,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到就业管理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注意:在下载特区里下载以下附件)

1、县级民政部提供的证明格式

2、《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3、《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大学生就业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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