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
“行为规范从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争创文明单位,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文明素养,促进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深入开展“行为规范从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专项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形成知荣明耻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配合学生处做好开展“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4月2日前) 负责人:杨芝青
(二)开展“行为规范从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集中治理活动(4月8日—5月30日) 负责人:王在民
1、加强宣传教育。各教研室、各班级召开专题会议,使每个教师和学生要寻找出自身存在的不文明陋习,制定出整改目标和落实措施。每个班级组织一次劳动,清理整治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班级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充分发挥党、团干部的表率作用,建立各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在学校公告栏内对学院师生告别不文明行为发出宣传和倡议。
2、强化监督检查。分团委学生会及各班级对推选出来的“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活动,重点是对本学院各班级学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劝导。
(三)对“行为规范从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活动进行总结(6月1日—6月10日) 负责人:王在民
活动结束后,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实施情况并结合抽查结果等依据对此次活动做出总结并对表现突出,整改效果良好的学院进行表彰。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行为规范从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活动是提高学院师生道德素质和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对我院跨越转型发展的意义重大。
(二)扩大宣传,形成氛围。我们要充分利用支部学习、班团主题班会,各种文体活动等各种载体把此次活动引向深入,努力做到“行为规范从我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活动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大力营造“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的浓厚氛围。
(三)人人参与,督促检查。活动主旨在于动员学院师生积极行动起来,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高尚文明的校园风气。
法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