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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系列活动(七)

日期:2024/07/12 19:11:30       点击数:

消费明鉴筑防线,维权意识进校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2024年7 月 11 日下午,法学院“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系列活动有幸邀请到了太原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米华丰作为主讲人,法学院2021级全体本科生参加,在法学院副院长张亚飞老师的主持下,米华丰主任为法学院的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关于消费者权益概述的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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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围绕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体系、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国务院《实施条例》的新内容、消法争议问题以及目前消费领域存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等五大板块进行讲解,米华丰主任结合丰富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通过图片、思维导图、幻灯片等丰富多彩的方式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消法实施条例》,同时还给在场学生都发放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三册一体的学习读本,让学生边看边听边学习,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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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师生们积极参与互动,提出了许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和思考。米华丰主任一一给予了耐心解答,并鼓励学生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学生代表刘沛渊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维权的有力武器,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应该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树立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分辨各类购物陷阱,坚决抵制网络不良诱惑,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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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座作为法学院“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与行业专家面对面交流的平台,拓宽了学生们的视野,增强了他们对法律实践的理解和认识。未来法学院将通过丰富的专业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们的学习热情,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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