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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日期:2011/09/07 00:00:00   作者:w      点击数: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特规定此制度。

一、加强领导。学院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学院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我院的工作日程。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每年在学校保卫处的指导下有效组织消防演习。

四、加强对师生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和教师例会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排查,每学期对重要安全部门、设施、消防器械等进行安全检查2~3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机制,学院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习,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如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值班人员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告主管领导,有秩序地疏散在场师生,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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