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就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本科生就业 - 正文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日期:2015/12/06 00:00:00   作者:管理员   法学院   点击数:

报到证的全称是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或 "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 ,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在十日内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报到证报到地的省级以上的报纸声明作废,由学校上报山西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补办,在报到证签发超过三个月的,原则上不再补发,由山西省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毕业生在离校时,除考上研究生(或双学位)同学以外,所有毕业生均有一张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办完离校手续后统一领取。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提醒这部分毕业生不要忘记领取就业报到证。切记领取就业报到证后要妥善保存,因超过签发日三个月后,遗失就业报到证的,不能补办,若今后被用人单位录用,也不能办理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另外,领取报到证后又接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请及时到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交回报到证,以免学校将户口、档案转至原来的就业单位。



【扫码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