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旨在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政教育引领,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学制与学位
学制: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三、培养规格
(一)基本知识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我国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及法治精神;
3、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动态和法治建设发展趋势;
4、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知识;
4、了解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二)基本能力
1、具有较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运用能力;
2、具有一定的法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能力;
3、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基本素质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德尚法、求真务实;
3、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社会正义感和崇高法律职业道德;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主干学科
法学
五、培养特色
1、培养造就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
2、培养具有厚重的法律基础、严密的法律逻辑思维,能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体现财经法律特色的法律人才。
3、重点为政府实务部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
六、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
2.专业必修课程: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财税法。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实验课程、专业实践、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