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教研室现有教师3人,其中教授1人、讲师2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2人,在读博士1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省政府法律顾问、省环保厅法律顾问,并兼任国家级、省级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等。2人有海外学习经历。
教研室主要承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的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针对法学院学生开设有:本科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能源法》《生态保护法》课程;法学/法律硕士(JM)研究生《外国环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以及法律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题》《生态保护法专题》课程。此外,还承担学校其他学科本科《环境保护法》的讲授任务。
教研室积极顺应形势、开拓进取,教学与科研取得长足进步。近年来,先后在《法学评论》《法学杂志》《法学论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环境保护》《中国环境法治》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并有6篇外刊论文被SSCI和SCI检索。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省软科学等省级项目多项。获有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环渤海法治论坛和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优秀论文等多个奖项。
环境法教研室名单:秦建芝(主任)、曹霞、冯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