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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法学院学术工作坊”第十九期活动

日期:2025/04/16 08:47:42       点击数:

4月15日下午,我院举办了“法学院学术工作坊”第十九期活动。本次学术工作坊的主题为《中国跨境破产法渐进式改革》,活动由法学院院长樊云慧主持,米帅豪老师主讲,忻州师范学院刘鹏副教授与我院十余位教师参与研讨。

(图为活动现场)

米帅豪老师首先对跨境破产的概念进行了专业界定,在此基础上系统性地引入了世界银行提出的两大核心原则:资产最大化原则(Asset Maximization Principle)与公平对待原则(Fair Treatment Principle)。这一理论框架不仅为跨境破产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价值基础,也为后续的实务探讨确立了明确的评判标准。其次,米帅豪老师系统梳理了跨境破产制度的发展历程:20世纪80年代前以清算为主,之后英美等国家转向重组优先模式。在国际合作方面,米老师重点分析了领土主义、普遍主义和修正普遍主义三种模式,指出其核心争议在于司法主权让渡问题,并以中国“公共政策例外”条款的模糊性为例,阐释了这一理论争议的实践表现。

(图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米帅豪老师)

米帅豪老师指出,2021年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是重要突破,但现行机制仍面临三大困境:一是《企业破产法》第5条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足;二是国企破产案件中“国家利益”条款解释宽泛影响国际互信;三是互惠原则要求过于严苛,制约跨境协作实效。这些问题凸显我国跨境破产制度与国际实践的脱节,亟需系统性完善。

(图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米帅豪老师)

在互动讨论环节,任强老师针对跨境破产实践中的潜在风险提出以下问题:企业是否可能通过将资产转移至司法程序复杂的法域以阻碍跨境清算?资产所有权认定标准差异会否影响跨国破产程序的效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与会者达成四点共识:COMI原则防范恶意转移、试点程序设置准入期限、不当交易追回权适用、实质合并制度应用。刘鹏老师最后提出完善建议,强调需平衡效率与公平,通过渐进式改革对接国际标准,并特别指出应审慎适用“国家利益”条款。

(图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任强老师)

(图为忻州师范学院 刘鹏副教授)

学无止境,博学有道。本次学术工作坊以独特视角揭示了跨境破产的复杂性与国际合作必要性,指明中国需在保护本土利益与全球化规则间找到平衡。在阵阵掌声中,第19期法学院学术工作坊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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