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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晋阳法治论坛”第47期活动

日期:2024/05/23 15:10:32       点击数:

2024年5月20日下午,我院通过线下举办了“晋阳法治论坛”第47期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法律的经济分析:案例与思维”,主讲人是熊秉元教授。活动由法学院张亚飞副院长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及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2024-05-20 20:11:49.959000

熊秉元教授首先从法律的基础概念出发,通过提问“为什么民法要分物权和债权”等问题,提醒法学研究者不仅要思考法律存在的原因,还应该从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视角进行解读,引出”先了解社会,再了解法律“的观点。其次,通过案例分析,熊秉元教授介绍了三种解决问题的思考技巧,立足当前社会进行分析,再根据立法者的意图进行法理层面的思考,最后,熊秉元教授讲解了“责任划分”的几个重要原则,分别是“持有极端危险物品的百分之百严格责任原则”“最小防范成本原则”“区分‘主流价值和偶发因素’原则”和“考虑后续社会导向原则”。在讲授过程中,我院老师、学生积极提问,熊秉元教授一一进行耐心解答并给予回应。

2024-05-20 22:14:23.950000

讲座结束后,熊秉元教授将本人著作赠予法学院。

2024-05-20 22:18:17.138000

张亚飞老师作为主持人,感谢熊秉元教授作出的精彩讲解,并邀请四位老师分享各自观点。

2024-05-20 22:53:30.931000

我院孙淑云教授感谢熊秉元教授的分享,应加强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法律,强调法律保护经济安全的重要性。

2024-05-20 23:02:29.161000

山西大学于阳教授提出应以“最有利原则”、“最小危害原则”和“比例原则”进行责任分配,同时对以经济学视角探析法律的方式表示认可,认为该方式或许是未来法学的提升和发展方向。

2024-05-20 23:20:41.948000

山西师范大学社会学与法学学院副院长安晖教授首先感谢张亚飞老师的邀请,同时表示熊秉元教授的讲解方式有利于拓宽思维,较单纯说理更为清晰。

2024-05-20 23:35:29.855000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刘鹏以英美法学学术史的视角梳理了法学思维的变迁,对熊秉元教授讲解中的经验主义进行了分析,提出法学的生命在于对社会发生效力。

2024-05-20 23:56:59.545000

活动最后,张亚飞老师再次感谢熊秉元教授及在座各位老师、学生的支持,本次晋阳法治论坛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落下帷幕。

主讲人简介:熊秉元,著名法律经济学家,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座教授。曾任浙江大学恒逸讲座教授,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应邀为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多所知名大学法学院讲授“法律经济学”课程,为浙江、广东、江苏、四川、湖南等地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所做的法律经济学讲座,受到广泛欢迎。出版《正义的成本》《正义的效益》《法律的经济解释》等法律经济学著作,在法学界和司法界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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