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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法学院学术工作坊”第十六期活动

日期:2024/04/19 17:45:19       点击数:

4月16日下午,我院举办了“法学院学术工作坊”第十六期活动。本次活动主题是“《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学习分享”,主讲人为王芳老师。活动由法学院院长樊云慧主持,任中秀老师、李星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部分老师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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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老师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颁布后的第一时间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培训班,她围绕参加培训的基本情况、内容及合同法通则编司法解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发言。王芳老师分享了学者们的观点。王利明教授对司法解释亮点与适用进行了解读,强调“交易习惯”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习惯法”,而是合同编中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的惯常做法。姚辉教授则从合同解除和抵销进行讲解,如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一旦条件成就,就实现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吴光荣教授对合同成立和效力进行分析,认为合同在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中标通知书发出使招标人、投标人之间成立以签订书面合同为义务的预约合同。朱虎教授对代位权进行解读,债权人或相对人在开庭前依据双方仲裁管辖约定提起仲裁,法院可以中止代位权诉讼。王轶教授、高圣平教授和王洪亮教授分别对强制性规定与合同效力、担保问题、债权让予进行了解读。王芳老师也对他们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分享。

任中秀老师作为与谈人,提出法学学生要将法律解释学应用到司法解释的学习中,形成系统思考能力,具备体系化思维。

李星老师强调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学习一方面要回归法学原理,另一方面要聚焦诉讼场景,凸显问题导向。

樊云慧院长作总结性发言,感谢王芳老师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精彩讲解,表示将继续开展一系列相关讲座,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第十六期“法学院学术工作坊”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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