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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法学院学术工作坊”第十期活动

日期:2023/04/20 16:38:57       点击数:

4月18日下午,我院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了“法学院学术工作坊”第十期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浅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讲人为杨剑炜老师。活动由法学院张亚飞副院长主持,樊云慧院长、孙晓红副教授、王永浩等老师以及法学院在读博士线下参会,其他老师和学生线上参加会议,白照平律师担任评议人。

杨剑炜老师就发言主题从认罪认罚从宽的概念、流程、制度现状问题四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研究和思考。首先,杨老师指出一般认罪认罚的犯罪人有认罪、悔罪心理,认罪认罚从宽不仅能对民众产生一般预防功能,而且能促进民众对刑事司法的认同感。其次,杨老师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目前学界对认罪认罚从宽和审判中心主义二者的关系有并列、主次和包含的理解,杨老师认为过于精细的量刑建议不利于审判中心主义,同时也影响了控辩审诉讼结构;在认罪认罚过程中,过分关注效率,会使公正受损,高过比例的认罪认罚,可能存在屈从的现象,给滋生冤假错案制造了温床。最后,杨老师提出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设计与刑法意义不匹配,当务之急是先降温——正本清源,如简化制度、把认罪从宽设置在诉讼阶段、认罚从设置在执行阶段、认罚设置上限、量刑建议模糊化等,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回归到量刑情节。

杨剑炜老师介绍完毕后,白照平律师进行评议,其他与会老师参与讨论。

评议人白照平律师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的诉讼结构由纠问式到对抗式再到平等协商的变化,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但是他同时提出,认罪认罚从宽不能丢掉事实,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要把握平衡,不能唯效率是指标,不能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平等协商在认罪认罚过程中不可或缺,不能让犯罪分子在诉讼程序中低人一等。对于杨老师对立法现状的介绍,白律师表示认同。白律师认为认罪认罚是被告人的选择,不能强迫被告人认罪认罚,共同犯罪中,一人的认罪认罚不等于其他人认罪认罚。

张亚飞副院长认为我们不应该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抱有太高期望,应该实事求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该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巧妙结合,不能喧宾夺主,同时对杨剑炜老师的建议表示认同。

王永浩老师对于杨剑炜老师提出的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提议表示认同,同时认为在实务中控辩双方不平等加剧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不合理运用,我们应该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回归到合理的轨道上,尊重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

最后,樊云慧院长感谢了杨剑炜老师的精彩发言,也感谢了评议人及各位老师的点评,并希望参会的同学们也能继续思考今天的主题。本期学术工作坊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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