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新时代资源型经济转型背景下能源法治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举行。山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马俊、山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培生交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能源法律政策研究基地副主任张利宾、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教授出席大会开幕式,开幕式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郗伟明教授主持。来自省内外110名嘉宾、会员代表、各界专家学者参加大会。
开幕式结束后,根据山西省法学会《关于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换届事宜的复函》和《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章程》,研究会举行了换届仪式,分别推选出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及名誉会长。其中: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曹霞教授出任名誉会长;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郗伟明教授当选为会长。代表大会还推选出19位副会长,他们分别是: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小萍教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王宏英副主任、山西协天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凌文律师、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王晶莹、山西省文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刘世明、晋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杨宏、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郁副教授、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华律师、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永安律师、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罗劼、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赵文龙、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俊生、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平珍律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韩永红副教授、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程亚忠、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雷兰教授、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沈浩。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秦建芝当选为研究会秘书长。
郗伟明教授在被推选为会长后表示,感谢会员代表信任非常荣幸能够出任研究会第二届会长。他同时做出三点表态:第一,服务研究,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共同开展能源环境法治研究,与各行业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广泛合作。第二,服务会员,打造平台为会员提供多维度交流协作,致力山西省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治建设。第三,服务发展,按照十九大的引领,以实际行动对生态文明、环境和能源法治的创新发展开展相关具体工作。
研究会换届大会后,以十九大报告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为背景的“新时代资源型经济转型背景下能源法治创新发展”研讨会拉开帷幕。研讨会共分为三个单元,每单元共设置两位主持人和两位与谈人,研讨内容精彩纷呈,原本既定的两小时午休时间被迫让渡一小时用来研讨。与会嘉宾有,中国前驻沙特大使杨洪林、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肖国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显冬教授、原斯伦贝谢中国及北亚区法律总监齐晓东、北京大学法学院能源法研究基地副主任张利宾、中国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黑祖庆教授等通过主题发言的形式对自己所精通的领域作出深入浅出的分析。同时,还有来自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行政主管部门、司法系统、律所等各行业的相关理论和实务人员参与研讨。三个单元的主题研讨结束后,由北京大学能源法研究基地副主任张利宾和郗伟明会长共同主持的圆桌讨论激烈上演,不同观点的博弈将研讨会推向高潮。
瑞雪隆冬,法学群英荟萃山西财经大学。本次研讨会是《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出台后,首次以能源法治为切入点的大型学术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现出对环境能源法治建设、互动交流的强烈愿景和满腔热血。“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环境能源法治建设注入了一股新的智慧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