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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法治论坛”系列二:国有资本的“营利性”及其与谁争利

日期:2012/05/04 00:00:00   作者:w      点击数:

“晋阳法治论坛”系列二:

国有资本的“营利性”及其与谁争利

2012年5月4日晚,法学院“晋阳法治论坛”第二讲正式开讲。此次,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史际春先生为法学院近百名师生做了题为《国有资本的“营利性”及其与谁争利》的讲座。活动由法学院院长马跃进主持并出席。

首先,马跃进院长进行了讲话,对于史际春教授光临我校,并作为我院举办的“晋阳法治论坛”第二讲的主讲人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此次学术论坛在丰富我校师生知识的同时也促进我校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之后,期待已久的“晋阳法治论坛”第二讲正式开讲。

接下来,史际春教授为我们进行了《国有资本的“营利性”及其与谁争利》的主题讲座。史际春教授从对“国进民退”的质疑和孙中山先生何以提出“节制资本”提起,介绍了何为“营利性”,私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利弊,并指出,赚钱不等于营利性,国有资本具有营利性,在国有资本的范围内,做好国有企业,对于节制资本具有重要意义。史际春教授博学精深的讲授和强烈的民族精神,在传授知识精华的同时,也深深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学生。讲座的最后阶段,同学们也积极发言,踊跃提问,整个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马跃进院长对从人大法学院得到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同时指出人大法学院的许多经验值得我校借鉴与学习。两位院长均希望通过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优势互补,为推动国内法学院间合作起到率先模范作用,为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做出有益探索。

马跃进院长最后做了总结致辞。他表示,今天的讲座内容丰富,今后将在法律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国际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推动法学教育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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