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2-03-20 11:39 发送人:郝海涛-科研处
各学院、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
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基地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承担项目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研人员、申请学校的兼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基地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一般项目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请人所申报项目要与自己研究方向一致。
二、申报限额
1、基地项目面向省部级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我校为晋商研究院和资源型经济研究中心(含旅游经济研究中心),每个基地可申报3个项目;
2、一般项目我校申报限额为10项。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基地项目应通过晋商研究院和资源型经济研究中心(含旅游经济研究中心)申报,基地项目《申请书》须报送一式7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2、申报日期:2012年4月5日上午十二点前,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3、本文件及附件可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下载查询。
附件: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联系人:韩骏刘振国
联系电话:7666721 7666535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