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转发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晋教科函[2012]3号),以及科研处《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学校决定启动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
一、申报成果(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作品。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条件要求请见附件。
二、我院申报工作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截至2012年3月13日(周二)下午18:00时整前,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用集中交科研秘书以便统一汇总报送。
特此通知。
法 学 院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