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阳法治论坛”系列八:
以案说法——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方式的法律思考
2012年6月5日下午4:00晋阳法制论坛第七讲在山西财经大学EMBA教室如期举行,主题为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方式的法律思考。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郗伟明主持,数十名优秀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到场参与讨论。
首先,马院长对山西省交通局新闻发言人曹处长光临我校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通过此次学术交流平台丰富老师的信息量,提高学术水准,促进我校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
接着,曹处长针对山西省高速高路网建设提出了三个问题并作了探讨。分别是:1.我国收费政策制订及其作用;2.收费高速公路的基本概况;3.我省:(1)代建代管的监管问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2)融资中是否违背了公开招标,对于指定七家煤企是否违背了自愿原则;(3)收费高速公路能否取消;(4)收益的分配问题以及风险问题;(5)物流费用在企业资本中占比重较大问题及公司成立运营后采用何种机制。高速公路多元化及融资平台。本次问题探讨的大背景是山西省七大煤炭企业出资修建高速公路的社会热点话题。曹处长引经据典,深入浅出,通过形象的例子,准确的数字,朴素的语言与师生进行了激烈的探讨与研究。最后在场师生各抒己见,主要围绕下列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本次讨论可谓是事实越讲越清,真理越辩越明。增加了老师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和信息量,解答了研究员长久的疑问和难题,激发了老师们研究的热情与活力,有利于师生从更加理性的角度去思考探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