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阳法治论坛”系列七:
山西高速公路建设方式的法律思考
2012年5月29日下午四点,法学院第七期“晋阳法治论坛”在主楼十一层EMBA教室如期进行。此次主题为“山西高速公路建设方式的法律思考”。数十名师生参会,法学院副院长郗伟明主持。
针对“山西高速公路建设方式的法律思考”,在场师生各抒己见,主要围绕下列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1)代建代管的监管问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2)融资中是否违背了公开招标,对于指定七家煤企是否违背了自愿原则;(3)政府是否运用了行政手段干预了正常的市场经济;(4)作为基础建设工程,高速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是否会影响社会公益性;(5)收益的分配问题以及风险(道路的质量及实际使用度、偿贷)问题;(6)公司成立运营后采用何种管理机制;(7)基础建设的高速公路作为公益性建设无法转变为盈利性工程;(8)最后道路的转让问题如何实行;(9)现在煤炭产业中的行情下跌,对于本身行业的资金流转冲击;(10)由于现阶段主体问题的不清,导致法律关系模糊,权利义务难以界定。讨论共持续了两个小时,每个发言人不仅观点新颖,引用案例也很详实详实,在场每个人都感到获益匪浅。在激烈的讨论中,第七期晋阳法制论坛圆满落下帷幕。
晋阳法治论坛,为师生们创设了学术探讨的平台,进一步激活了科学研究的活力,拓展了理性审视的视角,丰富了师生的学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