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

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简介

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12年,研究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研究方向,以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为研究出发点,以服务山西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资源型经济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两山理论”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能源革命重要论述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

研究会成员主要由山西省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教学研究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是集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相结合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研究会是山西省法学会所属专业性学术团体,依托在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会首任会长为山西财经大学博导、曹霞教授,第二任会长为山西财经大学博导、郗伟明教授。第二届理事会现有理事101名,其中名誉会长和会长各1名、副会长19名、常务理事71名。

研究会的主要任务:研究会围绕我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能源革命、资源型经济转型、节能减排、煤炭清洁利用、煤层气开发、绿色低碳发展等主题,开展研究活动。研究会致力于开展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推动境内外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的学术交流;促进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的合作;为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咨询;以及其他属于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的业务。

2012年成立以来,研究会成员共在SCI、SSCI、CSSCI期刊及其他核心刊物上,如 Journal of Sustainable Tourism(《可持续旅游杂志》)、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清洁生产杂志》)、《清华法学》、《当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杂志》、《中国环境法治》等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山西省软科学等10余项研究项目,通过法律出版社等出版《矿业权法律规制》、《矿业权政策性整合法律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参加各类全国一级法学专业学会年会参会论文以及地方法治论坛论文如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等论坛20余篇。

研究会成员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2017年6月,曹霞名誉会长、高剑生副会长被聘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全省共聘任15名法律顾问,楼阳生省长为其颁发聘书。2017年9月,郗伟明会长、高剑生副会长被聘为“中共山西省委法律顾问”,全省共聘任7名法律顾问,骆惠宁书记委托黄晓薇副书记为其颁发聘书。同时,研究会会员始终秉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办会宗旨,参与了多项省人大、市人大、省法制办、省环保厅、律所等多个单位组织的地方立法、修法、论证活动。主要包括:《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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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简介

郗伟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英国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西省高等学校法学与公安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共山西省委、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中共山西忻州市委法律顾问,山西省法学会理事,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山西校友会秘书长,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律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主体和能源矿业法律制度)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先后在《法学家》、《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南京大学学报》、《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学术期刊发表、转载论文30余篇。独著《矿业权政策性整合法律问题研究---以山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为背景》、《矿业权法律规制研究》等学术著作8部,主编《民法总则案例疏义及条文解析》、《煤炭法学》等。

近年来,立项主持国家规划办社科基金项目《能源政策法治化研究》、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课题《能源发展转型的法治逻辑》、横向课题《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框架研究》等,同时与国有、民营煤炭企业开展多项横向课题研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荣获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西省“百部(篇)工程”优秀成果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