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

秦建芝

日期:2018/09/17 18:41:31       点击数:

    

姓名:秦建芝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0年

最后学历学位:研究生;博士

职称:讲师

专业名称: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法律硕士

主要研究方向: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

承担的研究生课程:能源政策与法律专题;环境保护法学专题研究

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

(一)科研项目

1.山西省软科学课题:《新形势下山西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研究》,2014.07-2017.06,课题主持人。

2.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山西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对策研究》,2009.10-2017.08,课题主持人。

3.山西省法学会课题:《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2013.07-2014.12,课题主持人。

4.山西省法学会课题:《煤炭清洁利用政策与法律保障研究》,2012.07-2014.12,课题主持人。

5.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农民税收的法律规制》,子课题负责人。

6.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山西矿区土地复垦政策与法规研究》,子课题负责人。

(二)发表的学术文章

1.“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法律机制研究——以环渤海区域为例”,曹明德、魏晓娟编:《中国环境法治(2015年卷)》,法律出版社,2016年1月,第一作者。

2.“山西煤炭清洁利用地方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独著。

3.“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煤炭清洁利用的法律保障研究”,《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2)》,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年,独著。

4.“应对气候变化的小水电经济激励制度研究”,《生产力研究》2011年第10期,独著。

5.“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对策研究”,《环境保护》,2011年第4期,独著。

6.“论经济刺激手段在我国环境法中的运用”,《山西财经大学学报》(财经理论与实务研究),2006年第1期,独著。

7.“我国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律对策”,《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第一作者。

8.“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兼谈对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之理解”,《山西财经大学学报》(财经理论与实务研究),2004年第1期,独著。

(三)出版的著作(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年月)

1.《气候变化背景下小水电法律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1月,独著。

2.参与编写薛建兰等著《农民税收的法律规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

3.参与编写李显冬主编《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

(四)获奖

1.专著《气候变化背景下小水电法律问题研究》获得山西省第九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4年度山西省社科联“百部(篇)工程”三等奖。

2.论文《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机制研究》获得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一等奖。

3.论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法治建设探讨——以山西省为例》获得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二等奖。

4.课题研究报告《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获得山西省法学会2013—2014年度法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5.课题研究报告《煤炭清洁利用政策与法律保障研究》获得山西省法学会2013—2014年度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主要社会兼职:

1.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

3.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xyqj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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