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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协办“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圆桌会”

日期:2021/04/23 08:14:37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助力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实现,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承办,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协办的“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圆桌会”暨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会议于416日在山西太原并州饭店,会议由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提供支持。来自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环保组织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人士出席会议,我院任中秀副院长及部分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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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幕式由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王凌文副会长主持,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中国区张洁清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於方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以及我院任中秀副院长致辞。任副院长介绍了我院环境资源法学学科发展情况,作为首次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圆桌会的参与方,对该会议在太原再度举办表示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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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分为“构建汾渭平原大气环境与气候变化法律政策机制”“助推汾渭平原‘供暖蓝’——散煤治理”“汾渭平原大气与气候治理相关建议”三个主题,共同聚焦于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

主题一“构建汾渭平原大气环境与气候变化法律政策机制”由任中秀副院长主持,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柴麒敏、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原总工程师侯正伟、山西省能源局法制和改革处科主任栾振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於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山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建云、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所所长曹海霞,先后就“我国新气候目标下能源转型政策展望”“资源地区转型的必由之路:减污降碳、绿色发展”“双碳大背景下山西能源转型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建立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的法律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以及“能源大省的碳达峰困境与应对机制”做了主题发言。

主题二“助推汾渭平原‘供暖蓝’—散煤治理”由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张西雅主管主持,山西科城产业创新研究院主任秦艳、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投资与产业综合研究所室主任宋玲玲、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任彦波、环保组织“空气侠”发起人赵亮,围绕“山西省散煤治理成果和十四五规划”“汾渭平原地区清洁取暖补贴机制”“汾渭平原农村地区民用散煤治理调研”“汾渭平原守护家乡蓝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发表了主题发言。

主题三“汾渭平原大气与气候治理相关建议”由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主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卜文礼庭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王天颖检察官,分别介绍了山西环境资源审判和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的情况,使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王灿发教授在闭幕词中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的突出成果,高度赞扬嘉宾和代表的发言,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次会议各领域各部门专家及学者深入交流、互相学习,为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思路和方法,为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提供了新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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