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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法治论坛第七期,2012年5月29日(周二16:00-18:00法学院11层会议室)邀请您的参与!期待你的表达!

日期:2012/05/28 00:00:00   作者:w      点击数:

【晋阳法制论坛第七期】

山西高速公路建设方式的法律思考

据中国之声报道,在全国银根紧缩、资金紧张的大形势下,加上最近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力度加大,全国多个省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因限贷被迫停工,山西省一度也未能幸免。但自4月起,山西的高速公路建设却逆势而起,继续了最近几年的“大跃进”的形势。今年,山西将新建1000公里高速公路,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突破5000公里。

因为建设规模空前,山西2012年高速公路建设采用主要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新的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其具体操作模式是由省交通厅和省国资委出面,组织省内七家大型煤炭集团出资成立子公司,再以此向银行贷款,七家煤炭集团成立的六家子公司将作为这10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业主,在协议期内拥有营运、维护该设施、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的权利,特许期满后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

山西是能源大省,并且还承担内蒙古和陕西等能源大省的能源运输过境的任务,所以建设一定网络的高速公路是必要的。但让专业挖煤的企业突然涉足陌生的高速物流领域,“如何才能实现企业盈利”成为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从2009年到2011年,山西三年高速公路新增里程2000余公里,总里程达到4000公里,排位全国第7,今年又确定完成10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任务,连续如此的高速度建设,很多人提出质疑,是不是不顾实际情况在搞大跃进?

监管者方面,虽然名义上七家煤炭集团将成为高速公路的业主,但是交通部门却成为实际的建设者和监管者,也就是业主角色实际上可能会缺位,那在建设责任上可能会履行不足。一旦日后建设质量出现问题,那么煤炭企业和“代管”的交通部门,各自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另外,交通部门承担“代管”职能之后,如何平衡煤炭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又会是一个新的问题。有些高速公路,收入和运营费用可能不相匹配,运营费用畸高,业主权益难以保障。但如果要保证企业“包赚不赔”,又可能侵害民众利益。一直以来,不少地方的高速公路都存在着高收费和超期收费的问题。煤炭企业介入高速公路的BOT,一旦效益不好,会不会提高收费标准和延长收费期以弥补煤炭企业的投入。

如此复杂的“代建代管”形式能否根本实行?高速公路建设为何不向民企开放?这其中存在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煤企买断省内高速路正反映了我国大型工程建设吸引投资的现状,高速公路建设该何去何从,需要引发深刻的思考。

而在省政府方面,5月20日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山西焦煤、同煤集团等国有煤企,正在筹备建立交通子公司,每家煤企拟出资15亿元。这意味着,山西省国有煤炭企业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目前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到本月月底,各煤企子公司有望组建成功。

“高速公路建设目前所需资金必须在8月份之前到位,所以省内国有煤企投资是最快速有效的方法,但我们同时也欢迎央企和民企参加投资。”省交通厅厅长段建国介绍,目前山西省高速路建设领域有BOT、BT等多种建设管理模式,无论央企还是民企都可以参加项目招投标。高速路投入运营后,每天的营收都会及时反馈到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监控中心,详情随时可查,所以企业大可以放心投资,不会出现不透明的情况。

在介绍融资问题的同时,段建国还就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进度是否过快进行了阐释。山西省70%的区域是山区,因此交通问题向来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忻州、吕梁等与陕西、内蒙古交界的区域,经常出现大规模的堵车问题,这都与高速公路的缺乏有很大关系,所以山西并不存在某些人质疑的“大跃进”,很多交通落后的市县百姓,都在翘首期盼高速公路早日通车。从区位上来说,山西也处于东部、西部的连接部,东西部间的运输需求与日俱增,内蒙古、陕西向京津、江浙的煤运车辆逐年增加,所以山西省的交通压力还非常大,到“三纵十一横十一环”路网全部完成后,也只能说是一个适度超前的状况,不存在“大跃进”。

资料显示,目前确实有一些已通车的高速段落经营不尽如人意,因此引来一些人质疑,但这种状况是因为与陕西或者河北的连接的段落没有建成,所以不能完全发挥出作用,一旦相邻省份连接段落建成后,这些高速路的通行作用会一下子显现出来。以忻阜高速公路为例,之前忻州到五台段开通,但相邻的河北省界段没有修通,日均收费不过30余万元,去年7月省界段对接之后,每日收费额迅速突破300多万,这就体现出,山西省与相邻省份的通行需求非常大,所以大呼、太阳等目前已通车的高速路,将来与其他省份成功连接之后,将会极大减轻山西省的交通压力,尤其是太阳高速,将会减轻太旧路的巨大负担。

政府基础建设的新举措、企业投资运营的新领域、能源转型发展的新动向。

这种代建代管的方式对政府、对企业、对社会有何影响?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如何保障?

晋阳法治论坛第七期,2012年5月29日(周二16:00-18:00法学院11层会议室)邀请您的参与!期待你的表达!

思想的碰撞,语言的过招,知识的运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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