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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张旭娟教授喜获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日期:2012/05/22 00:00:00   作者:w      点击数:

我院张旭娟教授喜获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12年5月21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按照资格审查、通讯初评、会议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等规定程序,经公告完成评审立项工作。我院张旭娟教授的《农村金融差别监管法律问题研究》(12BFX094)喜获一般项目资助。

一、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整体申报情况

今年全国共受理23个学科申报课题25243项,比去年增加4061项,增幅为19.2%。经匿名通讯评审后共有5750项课题入围,经专家会议评审后全国共有3291项课题获准立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160项,一般项目1806项,青年项目1325项。今年立项总数比去年增加408项,平均立项率为13%,比去年降低了0.6个百分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资助强度均为15万元。上述结果体现了适当控制年度项目立项规模的要求,也体现了扶持青年人才的倾斜政策。

二、立项课题的地区和系统分布情况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有立项,立项数超过100项的有11个省份: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上海、湖北、江苏、湖南、浙江、广东、山东、河南、江西、四川,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各省区市的科研力量分布状况。五大社科研究系统中,高校系统共立2861项,占总立项数的87%;社科院173项,占5.3%;党校142项,占4.3%;军队42项,占1.3%;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73项,占2.2%,上述情况同历年评审结果大体持平。

今年全国共有1380家单位参加申报,获得立项资助的单位达623家,比去年增加了80家,往年立项偏少省份和单位的立项数量有较大增长。今年继续执行向西部地区和青年项目倾斜的政策,青年项目立了1325项,比去年增加202项,增长18%,立项率高于平均立项率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立了669项,比去年增加130项,增长24%。

三、立项重点和特点情况分析

今年的立项重点,突出了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突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突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研究,突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研究,突出了进一步深化重大国际问题研究,突出了进一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总的看,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课题评审立项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坚持正确导向,突出立项重点。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立项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必须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第一位要求,凡政治方向上有问题的,一律不能立项。各学科评审组对于建议立项的课题,专门在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的文字表述上再把了一道关,提出了修改建议,以避免引起歧义或误解。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强调要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重点资助体现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以及体现学术研究前沿、具有理论创新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

2、坚持质量第一,体现国家水准。为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评审立项工作坚持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对那些难以达到国家项目应有水准和层次的课题,不予立项。各学科组组长或召集人对评审工作负总责,全面把关、全程监督,要求主审专家和评审小组推荐的课题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学术水准。由于评审把关严格,今年重点项目下达计划200项,实际只评出160项。

3、坚持统筹兼顾,强调综合平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覆盖面和受益面广,最能体现社科基金的公益性,对于稳定队伍、培养人才、多出成果具有重要作用。为此,今年评审立项工作突出强调了地区和单位分布的适度平衡问题,注意向中西部地区和青年项目倾斜,这也是体现立项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保证立项质量的前提下,对于立项指标超过100项的大学科,要求各省(区、市)都要有立项,同一单位同一学科的立项数量要规定最高限额。另外,今年统一新规定,各学科评审组要专门预留出10%左右的立项指标用于综合平衡。从评审结果看,各学科较好地执行了上述规定,既突出了立项重点,又兼顾到地区和单位的覆盖面。

4、坚持公平公正,严肃评审纪律。为维护评审立项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我们在学科组长预备会上,专门强调了评审工作纪律、保密要求和回避原则,强化主审专家责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避免入围课题名单外泄,今年继续执行入围名单在大组投票前才发给评审专家的规定;为防止评审专家名单外泄,从今年开始不再印发全体专家名单和房间号码,只印发本学科组专家名单。上述做法起到较好效果,也得到评审专家的理解和好评。

四、法学学科立项基本情况分析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法学学科立项273项,占到立项总数的8.3%。其中:211高校共立94项,占法学立项总数的34.4%;北京共立19项,占法学立项总数的8%;山西共立4项(山财法学1项),占法学立项总数的1.5%;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平均立项数为11.4%。

法学学科立项项目中:重点项目17项,占法学立项总数6.2%;一般项目145项,占法学立项总数53.1%;青年项目111项,占法学立项总数40.7%。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告资料整理)

法 学 院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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