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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法治论坛”系列十七:物权法热点问题

日期:2013/06/20 00:00:00   作者:w      点击数:

“晋阳法治论坛”系列十七:

物权法热点问题

2013年6月20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及物权法立法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教授应邀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物权法热点问题”的学术报告。学院院长闫立宏教授主持讲座,马跃进教授、曹霞教授、樊云慧教授、张旭娟教授以及王志林老师等也应邀出席本次论坛。

孙教授首先从我国的法治进步谈起,表明法律思想的进步是困难的,但只有内在思想的进步才能推动法律外在体系的发展。继而引申到所有权的发展,所有权的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分别是原始社会、文明时期、近代时期、社会主义运动时期。在原始社会,孙教授以在宁夏贺兰山考察时所拍摄的一幅图片为起点,提出了一种新的对所有权产生的理解,即原始社会已经存在私人所有权。到文明时期,奴隶的存在是所有权制度发展的一个耻辱,因为“等级身份制”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形成极大的依赖关系,所有权也要服从“等级身份制”。发展至近代,由于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运动的兴起,产生了”自然权利说”,这造就了所有权的理论基础。到社会主义运动时期,也即福利运动,西方早于18世纪60年代就产生所有权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东方国家因不承认所有权的理论,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较为落后。在互动环节中,学院师生围绕法律实务及理论问题与孙宪忠教授进行了交流。孙教授精彩的讲座和发言博得了师生们热烈的掌声。

学术讲座前,我校郭泽光校长在学院阎立宏院长、马跃进教授、樊云慧教授的陪同下亲切会见了孙宪忠教授。郭校长并就我校法学学科建设工作与孙教授广泛交换了意见。同时,他希望法学院应充分利用校外学术资源,发挥专业特色与优势,深化院所科研合作,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升我校法学学科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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